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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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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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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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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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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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要件 / 安裝;設施 / 設備 / 商業場所 / 私人業務 / 獸醫學 / 動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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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的間隔、設施及設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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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40-8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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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訂定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的間隔、設施及設備的要求,該等要求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4/2023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