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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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1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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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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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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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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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制度 / 安裝;設施 / 運作 / 政府數據中心 / 設備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文件 / 管理 / 公司資本 / 期限;期間 / 按金;保證金;擔保 / 費用;稅率;收費 / 要件 / 價格 / 保護 / 應用;使用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處分;制裁;處罰 / 行政違法 / 罰款;罰金 / 累犯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上訴 / 行政法院 / 電訊 / 廢止 / 郵電局 / 土地工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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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數據中心的設立及運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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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14-9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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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41/201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四)項,但不影響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適用。
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副刊第16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獲准按照附於該批示並為其組成部分的許可所載規定及條件,設立及運作數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