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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8/2024
  • 公佈日期
    2024-04-0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5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生效期間:2024-04-08 - 2028-12-31)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管委會 / 選舉 / 行政長官 / 組成 / 終審法院法官 / 助理檢察長 (澳門特區檢察院) / 初級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長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終審法院 / 檢察院 / 初級法院 / 行政法院(澳門)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新聞局 / 2024 / 2025 / 2026 / 2027 / 2028 /
  • 摘要
    委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的主席(宋敏莉)及委員(米萬英;盛銳敏;吳惠嫻;陳露)。
  • 頁數
    第93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產生效力。
    本批示所指成員的任期至二零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3/2004號法律公佈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內及第20/2023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內。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第3/2004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