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8/2024
-
公佈日期2024-04-0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5 I
-
生效狀況生效 (生效期間:2024-04-08 - 2028-12-31)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管委會 / 選舉 / 行政長官 / 組成 / 終審法院法官 / 助理檢察長 (澳門特區檢察院) / 初級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長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終審法院 / 檢察院 / 初級法院 / 行政法院(澳門)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新聞局 / 2024 / 2025 / 2026 / 2027 / 2028 /
-
摘要委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的主席(宋敏莉)及委員(米萬英;盛銳敏;吳惠嫻;陳露)。
-
頁數第935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產生效力。
本批示所指成員的任期至二零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3/2004號法律公佈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內及第20/2023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內。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第3/2004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全文)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