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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21/2024
  • 公佈日期
    2024-06-1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5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職責;授予 / 要件 / 管理 / 津貼 / 學費 / 取得 / 教學用品 / 學生福利 / 學生 / 居民 / 居民身份證(澳門特區) / 學校 / 教育機構 / 私校教育 / 非高等教育 / 正規教育 / 學前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初中教育 / 高中教育 / 免除;豁免 / 支付;繳付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技術合作 / 橫琴島 / 負擔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中國 / 廣東省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24 / 2025 /
  • 摘要
    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就學財政支援。
  • 頁數
    第1338-1345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學生就讀津貼不得與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19/2006號行政法規所規範的免費教育津貼兼收。
    學費津貼不得與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20/2006號行政法規《學費津貼制度》所規範的學費津貼兼收。
    第十二條所指學習用品津貼不得與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29/2009號行政法規《書簿津貼制度》所規範的書簿津貼兼收。
    第21/2018號行政法規刊登於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內。
    每班津貼的基本金額及附加金額分別載於作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一及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