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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公告 (AVCE) 21/2024
  • 公佈日期
    2024-07-1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8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公告 / 修改 /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 議定書;協議書 / 經濟貿易合作 / 技術合作 / 經濟 / 商業;貿易 / 商品;貨物 / 運輸 / 關稅 / 最高限額度 / 行李運輸 / 資產;財產;物品;財貨 / 中文;漢語 / 翻譯 / 葡萄牙語 /
  • 摘要
    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貨物貿易協議》修訂內容的正式中文文本及相關葡文譯本。
  • 頁數
    第10393頁
  • 註記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貨物貿易協議》(簡稱“《CEPA貨物貿易協議》”)已透過第22/2019號行政長官公告刊登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二組副刊內。
    在《CEPA貨物貿易協議》第五章(海關程序與貿易便利化)第三十九條(易腐貨物)後新增第四十條(行李物品),原第四十條至第七十一條依序重新編號為第四十一條至第七十二條。重新編號對協議及其附件條文不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