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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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3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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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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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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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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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諒解備忘錄 / 技術合作 / 工藝;工藝學;技術 / 傳播媒介 / 資訊網絡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信息學;電腦學;資訊 / 數據庫;資料庫 / 粵港澳大灣區 / 政府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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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財政司關於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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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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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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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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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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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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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