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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2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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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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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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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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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補充性行政法規 / 修改 / 行政程序 / 公開考試;公開競投 / 判給 / 批給;特許 / 土地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期限;期間 / 委員會;佣金 / 運作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按金;保證金;擔保 / 文件 / 聲明;申報;聲明書;宣告 / 報告書 / 批給合同;特許 / 聲明異議 / 上訴 / 補充法例 / 土地委員會 / 行政長官 / 調整;更新 / 法規的公佈 / 土地工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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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6/2019號行政法規《判給土地的公開招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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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51-208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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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第6/201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三條、第十一條、第十六條至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及第五十條。
在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第6/2019號行政法規內增加一附件,有關內容載於作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一。
廢止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60/99/M號法令第三條e項及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第6/201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三)項至(六)項、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三款及第五十二條。
第6/2019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五款及第二十七條(七)項所表述的“私人會議”改為“閉門會議”。
經引入本行政法規所作的修改,在作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二中重新公佈第6/2019號行政法規全文並對其條文重新編號。
第10/2013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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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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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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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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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