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2/2025
  • 公佈日期
    2025-03-1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生效期間:2025-03-13 - 2026-10-31)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社會工作委員會 / 人員替換 / 組成 / 代表 / 市政署 / 社團;團體 / 社工 / 職業 / 社會工作;社會福利 / 2025 / 2026 /
  • 摘要
    委任社會工作委員會候補委員。(蘇凱慈、鄭德雄,以替代原候補委員(高佩珊;馮耀忠))
  • 頁數
    第20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第33/2003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