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uguês
LegisMac記錄
查看文本
類別及編號
國令 (DEC) 112/80
公佈日期
1998-09-21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8 I
《公報》文本
葡文
生效狀況
其他
敘述詞
公約;協定;協約
/
教學;教育
/
歧視
/
摘要
通過於一九六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在巴黎議定之《取締教育歧視公約》。
頁數
第1202頁
註記
有關《公約》的法文及葡文文本已刊登於一九八零年十月二十三日《共和國公報》第二百四十六期第一組。
相關法規
第31/98號共和國總統令,將《取締教育歧視公約》適用於澳門地區,該公約係經十月二十三日第112/80號政府命令通過,且文本已公布於一九八零年十月二十三日第二百四十六期《共和國公報》第一組
第112/80號國令,通過於一九六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在巴黎議定之《取締教育歧視公約》。
第75/99號通告,茲按上級命令公布:已透過葡萄牙常駐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之代表,通知作為一九六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在巴黎通過之《取締教育歧視公約》保管人之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總幹事,上述公約之適用已延伸至澳門地區 。
第12/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有關《取締教育歧視公約》將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