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5/2011
-
公佈日期2011-01-3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 I
-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澳門理工學院 / 章程;通則 / 人員 / 進入(公職) / 人員錄用;錄取 / 教學人員 / 晉階 / 晉升 / 職階的改變 /
-
摘要修改《澳門理工學院人事章程》及《澳門理工學院教職人員章程》。
-
頁數第53-63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29/SAAEJ/99號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人事章程》第二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一條,並廢止第二十二條第四款。
修改經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的第29/SAAEJ/99號批示核准的,並經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18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訂的《澳門理工學院教職人員章程》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一條。
以本批示的附件一代替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29/SAAEJ/99號批示(澳門理工學院人事章程)表I 和表II。
以本批示的附件二代替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29/SAAEJ/99號批示(教職人員薪俸表)。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1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在《澳門理工學院人事章程》內增加第七十二-B條及第七十三條第三款。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1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澳門理工學院教學人員章程》第二十二條。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1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在《澳門理工學院人事章程》內增加附件表V。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第3/2024號法律所廢止。
(在第3/2024號法律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人員通則生效前,本批示繼續生效)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