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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5/2011
  • 公佈日期
    2011-01-3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澳門理工學院 / 章程;通則 / 人員 / 進入(公職) / 人員錄用;錄取 / 教學人員 / 晉階 / 晉升 / 職階的改變 /
  • 摘要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人事章程》及《澳門理工學院教職人員章程》。
  • 頁數
    第53-6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29/SAAEJ/99號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人事章程》第二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一條,並廢止第二十二條第四款。
    修改經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的第29/SAAEJ/99號批示核准的,並經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18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訂的《澳門理工學院教職人員章程》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一條。
    以本批示的附件一代替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29/SAAEJ/99號批示(澳門理工學院人事章程)表I 和表II。
    以本批示的附件二代替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29/SAAEJ/99號批示(教職人員薪俸表)。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1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在《澳門理工學院人事章程》內增加第七十二-B條及第七十三條第三款。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1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澳門理工學院教學人員章程》第二十二條。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1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在《澳門理工學院人事章程》內增加附件表V。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第3/2024號法律所廢止。
    (在第3/2024號法律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人員通則生效前,本批示繼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