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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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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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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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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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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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主任;主管;區長;警長;組長(小組) / 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辦事處 /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外辦事處 / 經濟貿易合作 / 葡萄牙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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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新訂定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主任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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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87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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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被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二組第160/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