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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8/2009
  • 公佈日期
    2009-05-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1 I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文化局 /
  • 摘要
    將若干權限授予文化局局長。(何麗鑽)
  • 頁數
    第7038-7040頁
  • 註記
    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起,文化局局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