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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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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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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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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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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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規章;條例 / 要件 / 應用;使用 / 電腦系統 / 電子政府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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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統一電子平台使用者帳戶系統登入方式及條件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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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43-145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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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35/2018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副刊內。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副刊第196/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統一電子平台使用者帳戶系統登入方式及條件規章》第三條、第六條至第八條、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副刊第196/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在《統一電子平台使用者帳戶系統登入方式及條件規章》內增加第十-A條和第十六-A條。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副刊第196/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廢止《統一電子平台使用者帳戶系統登入方式及條件規章》第三條第一款(二)項。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4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統一電子平台使用者帳戶系統登入方式及條件規章》第十四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六-A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