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5/2017
-
公佈日期2017-06-2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S
-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要件 / 高中教育 / 中學教育 / 課程組織;課程編排 / 教育體系;教育系統 / 教學大綱 / 教育 / 私校教育 / 官校教育 / 教學;教育 / 2017 / 2018 /
-
摘要訂定高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
頁數第634-724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一七/二零一八學校年度之首日起在高中教育階段一年級實施,並逐年向上延伸一個年級。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69/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並在本批示附件九增加高中教育階段地理及歷史的基本學力要求。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