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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16/9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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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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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17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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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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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道路法典(路政章程) / 交通規範 / 交通 / 通行准照 / 運載工具;車輛 / 違法行為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澳門市政廳 / 土地工務運輸司 / 治安警察廳 / 交通高等委員會 / 民事責任 / 罪行;犯罪 / 刑罰;處罰;處分 / 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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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新道路法典--廢止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日第39672號法令及四月二十二日第29/91/M號法令及有關路政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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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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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一九五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一期第39672號法令核准的《路政章程》(道路法典),以及所有與本法規相抵觸之法例在澳門均不再生效。
廢止一九九一年四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六期第29/91/M號法令及附於該法令的《路政章程》(道路法典)。
本法規自一九九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由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7/96/M號法律修改第六十二條至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八條之規定,以及增設第六十四 - A條條文。
由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105/99/M號法令廢止第五十條第一款d項之規定。
本法令被二零零七年五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3/2007號法律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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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16/93/M號法令,核准新道路法典--廢止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日第39672號法令及四月二十二日第29/91/M號法令及有關路政章程。
- 《道路法典》,第16/93/M號法令。
- 第17/93/M號法令,核准道路法典規章--廢止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851號訓令及所有與本法規相抵觸之法律。
- 《道路交通規章》,第17/93/M號法令。
- 第274/95/M號訓令,規範酒精影響下駕駛之監管條件及方法。
- 第70/95/M號法令,核准《嘉樂庇大橋、友誼大橋及引橋規章》--廢止九月十八日第26/74號省令。
- 第222/98/M號訓令,核准《駕駛學校及教學規章》。
- 第114/99/M號法令,在經四月二十八日第17/93/M號法令核准之《道路法典規章》中增加第一百零七-A條。
- 第32/2001號行政法規,訂定民政總署之組織及運作──若干廢止。
- 第21/2005號行政法規,核准西灣大橋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