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45/85/M
-
公佈日期1985-06-08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3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法令 / 修改 / 組織法 / 組織架構 / 人員編制 / 郵務督導員職程 / 郵務輔助員職程 / 無線電通訊助理員職程 / 無線電通訊技術助理員職程 / 郵差職程 / 特別職程 / 一般職程 / 職程與職務 / 儲金局 ; 郵政儲金局 / 郵電司 /
-
摘要修正九月二十六日第27-A/79/M號法令之規定--撤銷上述法令若干條文。(澳門郵電司組織章程)
-
頁數第1462-1472頁
-
註記修改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副刊第27-A/7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第九十六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一十條、第一百一十一條至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百二十一條至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三十四條至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百六十條至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七十五條,和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一十一條至第一百一十六條及第一百六十條所指的各表的內容,以及廢止第一百零六條、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七條至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百三十九條至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百六十四條至第一百七十三條及第一百七十九條之條文。
刊登於一九八五年六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三期第1534頁的更正書(第13/85號),更正第七十二條第一款及表八的內容。
刊登於一九八五年七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1747頁的更正書(第14-A/85號),更正第五十八條第三款和表一及表八的內容。
本法令被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期第2/89/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