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62/88/M
  • 公佈日期
    1988-07-11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8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令 / 保安人員 / 獄警職程 / 特別職程 / 職程與職務 / 社會復原所(中心) / 監務暨社會重返司 /
  • 摘要
    訂定重組監務暨社會重返司獄警特別職程--撤消七月六日第61/85/M號法令第二及第五條條文。
  • 頁數
    第2671頁
  • 註記
    本法令原文的中文本刊登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廢止一九八五年七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61/85/M號法令第二條及第五條之條文。一九八九年十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期第64/89/M號法令修改本法令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並在第二十八條內增設第三款條文。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6/89/M號法令的附表二廢止本法令附表。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12/91/M號法律修改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九條及附表之內容。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60/94/M號法令廢止第九條之條文。
    經十一月四曰第12/91/M號法律修改的本法令第十一條附表被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4/2006號法律附表三所代替。
    本法令被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7/2006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