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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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69/8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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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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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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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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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組織架構 / 組織法 / 職責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財政管理 / 人員 / 人員編制 / 房屋協調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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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房屋協調室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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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797-180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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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八四年五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期第41/84/M號法令。
透過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三副刊第56/83/M號法令的規定而賦予建設計劃協調司的職權,經本法規轉成房屋協調室(GCH) 的職權。
刊登於一九八五年七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九期第1869頁的更正書(第16/85號),更正因疏忽而刊登的附表。
刊登於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五期第3248頁的更正書(第25/85號),更正附件的人員編制表。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八期第106/85/M號法令在第五條內增設一款項。
本法令被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五期第43/87/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