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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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78/8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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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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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2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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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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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勞工法例 / 社會保障 / 疾病援助 / 賠償 / 術語學;專門用語 / 工作意外 / 列表 / 特徵;特性 / 侵害 / 職業病 / 社會保險 / 基金;資金 / 公積金;福利基金 / 職業病及勞工意外保障基金會 / 勞工事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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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規定因工作意外及職業病而引致傷害應獲補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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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93-210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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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之前有關工作意外及職業病的一切法例。
刊登於一九八五年九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第2652頁的更正書(第20-A/85號),更正第六十四條條文。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84/89/M號法令廢止第五十六條第七款及第五十九條至第六十三條。
本法令被一九九五年八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副刊第40/95/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