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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10/2010
  • 公佈日期
    2010-09-0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衛生局 / 醫生職程 / 規章;條例 / 權限;管轄權 / 進入(公職) / 晉升 / 晉階 / 實習 / 人員之轉入 / 全科實習 / 專科培訓 / 工作時間 / 報酬 / 醫務人員 / 負擔 / 廢止 / 中醫學 / 牙科醫師(牙醫)職程 / 職業培訓 / 職程與職務 / 特別職程 /
  • 摘要
    醫生職程制度。
  • 頁數
    第729-743頁
  • 註記
    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撤銷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第68/92/M號法令所設立的全科醫生職程、醫院醫生職程及公共衛生醫生職程。 撤銷一九八八年八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22/88/M號法律所設立的牙科醫師職程及牙醫職程。 廢止一九八八年八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22/88/M號法律第一章、第五章、第六章、第十一章及第十二章、經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6/89/M號法令修改的第22/88/M號法律附表七、表八、表十三及表十四。 廢止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第68/92/M號法令。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3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 第3/2015號行政法規《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的條件》公佈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內。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18/2020號法律修改本法律第六條、第十六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18/2020號法律廢止本法律第四條第一款(一)項、第五條、第六條第一款、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