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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14/2009
  • 公佈日期
    2009-08-0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制度 / 一般制度職程;一般職程 / 特別制度職程;特別職程 / 職程與職務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進入(公職) / 公共職能;公職 / 晉升 / 晉階 / 實習 / 學歷 / 薪金;薪俸 / 薪俸表 / 附帶報酬;額外報酬 / 取消;消滅;撤銷 / 修改 / 秘書處 / 秘書 /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澳門公職人員章程 / 章程;通則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公務員 /
  • 摘要
    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 頁數
    第1055-1104頁
  • 註記
    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所有與本法律相抵觸的法律規定,尤其是:
    一九八四年八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二副刊第85/85/M號法令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6/89/M號法令,但附件二及第十四條的規定除外;
    經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7/89/M號法令第四十七條第七款;
    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期第3/92/M號法令 ;
    經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七期第115/93/M號訓令修訂的一九八零年四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六期第66/80/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台總章程第十四條;
    一九九三年一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期第1/93/M號法令 ;
    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32/GM/98號批示。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6/89/M號法令第十四條、一九八四年八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二副刊第85/84/M號法令第十六條,以及經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攻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六條至第七十六條的規定,自規範本法律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六條所指事宜的補充法規生效之日起終止生效。
    修改一九九七年八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7/97/M號法律第四條。
    修改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副刊第54/97/M號法令第十七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八條。
    修改二零零四年八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7/2004號法律第十四條。
    取代一九九七年八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7/97/M號法律表三之內容。
    取代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副刊第54/97/M號法令表四之內容。
    取代附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7/2004號法律的表一及表二之內容。
    根據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9/2014號法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12/2015號法律修改第一條第五款。
    根據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15/2015號法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23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本法律規範的所有一般職程及特別職程實行統一管理。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23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關於本法律附件一表二中第3級別至第6級別的一般職程須接受晉級培訓。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4/2017號法律修改本法律第一條、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
    附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4/2017號法律的附件的編號相同的表替代本法律附件一表二、表十四、表十五及表十九。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2/2021號法律修改本法律第二條、第五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三條。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2/2021號法律在本法律第五章內增加第五十四-A條。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2/2021號法律修改本法律附件一表二中的級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2/2021號法律的附件一所載的編號相同的表替代本法律附件一表二、表二十三及表二十四。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2/2021號法律廢止本法律第十九條第一款(三)項、(四)項及(十五)項、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及第四十一條,第三章第三節、第四節及第十節,以及附件一表三、表五、表六及表十八。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1/2023號法律修改本法律第十六條。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1/2023號法律廢止本法律七十九條。
    第24/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人員編制》,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內。
    第28/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行政公職局人員編制》,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內。
    第29/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海事及水務局人員編制》,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內。
    第30/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勞工事務局人員編制》,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內。
    第32/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人員編制》,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內。
    第33/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交通事務局人員編制》,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內。
    第35/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新聞局人員編制》,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內。
    第36/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旅遊局人員編制》,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內。
    第37/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市政署人員編制》,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內。
    第40/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人員編制》,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內。
    第43/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統計暨普查局人員編制》,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內。
    第45/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法務局人員編制》,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內。
    第48/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文化局人員編制》,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內。
    第49/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內。
    第50/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社會工作局人員編制》,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內。
    第55/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財政局人員編制》,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內。
    第87/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司法警察局人員編制》,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