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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8/86/M
  • 公佈日期
    1986-08-02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1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律 / 規定 / 立法會輔助部門 / 組織架構 / 組織法 / 職程與職務 / 人員編制 / 立法會 /
  • 摘要
    管制立法會輔導部門--撤消五月二十八日第3/77/M號及八月三十日第12/80/M號法律。
  • 頁數
    第2161-2165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七七年五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二期第3/77/M號法律及一九八零年八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12/80/M號法律。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11/86/M號法律修改第二十五條之規定。
    一九八九年八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6/89/M號法律在第五條第一款內增設 h 項,並修改附表一第三款及第四款之內容。經立法會的決議,在一九九零三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一期副刊第1060頁內廢止本人員編制(其他類第64/90號),該人員編制曾被一九八九年八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6/89/M號法律所修改。
    一九九一年三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期第1/91/M號法律修改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本法律已被一九九三年八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8/93/M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