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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15/2003
  • 公佈日期
    2003-06-0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海關 / 文職人員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紀律 / 海關關長 / 領導及主管人員 / 紀律程序 / 廢止 / 副海關關長 / 助理海關關長 / 刑罰;處罰;處分 / 罰款;罰金 / 嘉獎;表揚 / 權限授予 / 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 /
  • 摘要
    訂定對海關關員及文職海關人員行使紀律懲戒權的範圍──廢止第45/2001號行政命令。
  • 頁數
    第557-559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
    廢止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澳門特別特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一組公佈的第45/2001號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