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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163/98/M
公佈日期
1998-07-13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8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權限授予
/
政府代表
/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
/
批給合同;特許
/
合同
/
修改
/
外港
/
公證書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暨工務政務司,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有關修改經營外港新客運碼頭特許合同第五條之公證書之簽署人。
頁數
第829頁
註記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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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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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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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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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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