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263/99/M
-
公佈日期1999-06-14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4 I
-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
敘述詞保險 / 民事責任 / 旅行社 / 旅行 / 旅遊 / 保險單 /
-
摘要核准旅行社職業民事責任統一保險單之一般條件及特定修件——廢止五月三十一日第164/93/M號訓令。
-
頁數第1332頁
-
註記廢止一九九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二期公佈的第164/93/M號訓令。
本訓令被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25/2007號行政命令修改第一條。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