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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327/95/M
  • 公佈日期
    1995-12-26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一般制度 / 民航 / 應用;使用 / 公共道路;街道 / 人員 / 公共運輸 / 空中運輸 / 旅費、交通費 / 航空交通 / 航空安全 / 航空器 / 登記 / 澳門航空規章 / 澳門民用航空局 /
  • 摘要
    訂定在澳門登記之公共客運航空器機艙內航行人員數目之下限。
  • 頁數
    第2964頁
  • 註記
    本訓令於公佈翌日生效。
    本訓令被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副刊第25/2003號行政命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