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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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訓令 (PT) 418/9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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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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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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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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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訓令 /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 高等教育;大專 / 私校教育 / 護理 / 社團;團體 / 慈善機構 / 鏡湖醫院 / 醫院 / 章程;通則 / 職責;授予 / 文憑 / 教學人員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護理人員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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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認可澳門鏡湖護理學院作為私立高等教育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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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933-49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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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核准附於本訓令並為其組成部分的《澳門鏡湖護理學院通則》。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的葡文名稱為"Instituto de Enfermagem Kiang Wu de Macau",英文名稱為"Kiang Wu Nursing College of Macau".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7/2002號行政法規廢止本訓令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