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訓令 (PT) 470/99/M
  • 公佈日期
    1999-12-06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訓令 / 章程;通則 / 澳門大學 / 大學 / 高等教育機構 / 教育機構 / 高等教育;大專 / 教學;教育 / 澳門 /
  • 摘要
    核准《澳門大學章程》。
  • 頁數
    第5577-5599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九二年二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期公佈的第25/92/M號訓令。核准附於本法規並為其組成部分的《澳門大學章程》。
    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8/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增設助理圖書館瘂長一職。
    二零零二年四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5/2002號行政法規修改澳門大學章程第十二條、第三十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和第六十條並在該章程的第三章第六節附加第八分節。
    本訓令被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