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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2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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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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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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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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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修改 / 組織法 / 澳門監獄(澳門特區) / 行政自主;行政自治權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司法事務局 / 人員編制 / 監獄 / 監務及社會重返部門 / 罪行;犯罪 / 赦免 / 違法行為 / 囚犯 / 公共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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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規範澳門監獄組織架構的第25/2000號行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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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41-10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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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月的首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12/2006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25/2000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在第25/2000號行政法規內增加第十-A條、以本法規附件替代經第12/2006號行政法規及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8/200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5/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所指的附件、廢止經第12/2006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5/2000號行政法規第七-C條(三)項。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第13/2010號行政命令附表一替代第十二條所指人員編制附表一。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22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澳門監獄獄警隊伍人員使用的工作證式樣。
本行政法規被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27/2015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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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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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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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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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