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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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2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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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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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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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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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規章;條例 / 司法警察局 / 司法警察學校 / 培訓課程 / 實習 / 入職考試;入職之開考 / 晉升考試;晉升之開考 / 特別制度職程;特別職程 / 升職考試 / 甄選 / 典試委員會 / 分類;評核;評分 / 開考;競投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報酬 / 廢止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副局長;副司長;副主任;副院長 / 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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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規範司法警察局特別制度職程的入職與晉升的聘任、甄選及培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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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35-12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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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一年八月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一期第136/91/M號訓令及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45/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本行政法規未特別規範的事宜,適用規範公職人員的一般規定。
本行政法規被二零二零年十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第36/2020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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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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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