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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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規 (REGA) 3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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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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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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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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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規 / 獨立行政法規 / 帶津培訓計劃 / 規劃;計劃 / 培訓 / 職責;授予 / 津貼 / 影響 / 流行病 / 傳染病 / 疾病 / 就業 / 員工;勞工 / 失業人士 / 要件 / 居民 / 勞動關係 / 培訓課程 / 職業培訓 / 期限;期間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資料的保護 / 個人資料 / 負擔 / 勞工事務局 / 澳門基金會 / 財政局 / 身份證明局 / 市政署 / 旅遊局 / 交通事務局 / 澳門大學 / 澳門理工學院 / 澳門旅遊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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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帶津培訓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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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653-465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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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14/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第三條至第六條及第九條。
刊登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763頁內的更正書(第3/2021號),更正經第14/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本行政法規的第四條第四款(二)項的葡文文本不正確之處。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27/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第三條至第七條。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53/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本行政法規第五條、第六條及第八條至第十一條。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53/2022號行政法規廢止本行政法規第五條第四款(一)項(3)分項、第六條(三)項及(四)項,以及第八條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