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41/2004
  • 公佈日期
    2004-12-2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電訊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公共服務 / 費用;稅率;收費 / 罰款;罰金 / 廢止 /
  • 摘要
    訂定公共電信網絡互連制度。
  • 頁數
    第2202-2209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生效日前各經營者間所簽訂的互連協議均予以追認。
    廢止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7/2002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