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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122/84/M
  • 公佈日期
    1984-12-15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1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資產及勞務之取得 / 財政制度 / 市政機構 / 公共開支 / 公共工程 / 民政 /
  • 摘要
    訂定購置物業及獲取服務之工程費支出規則-撤銷九月四日第46/82/M號及二月十一日第5/84/M號法令。
  • 頁數
    第2514-2518頁
  • 註記
    注意:中文法例電子版由法務局提供且仍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僅供參考。另外,本法令的中文電子版為第122/84/M號法令的原始版本,並未包括第30/89/M號法令的修改,敬請留意。 廢止一九八二年九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六期第46/82/M號法令及一九八四年二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期第5/84/M號法令。 刊登於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期第31頁的更正書(第1-A/85號),更正第十八條第二款之條文。 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期第30/89/M號法令修改第二條、第五條至第八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二條之規定,以及廢止第二十二條第四款和第二十六條之條文。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副刊第17/2001號法律廢止第一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第一款。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6/2006號行政法規廢止第十五條。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5/2021號法律修改本法令第一條、第五條至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七條及第二十二條。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5/2021號法律修改本法令第二條的中文文本及第十四條的葡文文本。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5/2021號法律廢止本法令第一條第二款、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以及第四章。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5/2021號法律重新公佈第122/84/M號法令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