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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規 (REGA) 25/2008
  • 公佈日期
    2008-12-0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規 / 修改 / 組織法 / 組織架構 / 運作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職責 / 軍事化人員 / 海關 / 標誌 / 廢止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
  • 摘要
    修改海關的組織及運作。
  • 頁數
    第1204-1233頁
  • 註記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月之首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21/2001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七條並增加第十-A條及第三十-A條。 廢止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21/2001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二條和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4/2003號行政法規第三條。 二零一零年六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44/2010號行政命令附表二替代第三十條所指人員編制。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65/2013號行政命令附表一替代附表一所載的海關關員編制。 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第21/2001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二條至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二條。 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2號行政法規在第21/2001號行政法規內增加第二十二-A條、第二十三-A條、第二十八-A條及第三十八-A條。 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2號行政法規附件一所載附表一及附表二替代第21/2001號行政法規第三十條所指的附表一及附表二。 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第21/2001號行政法規的各種表述及第三章的標題。 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各種提述。 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2號行政法規廢止第21/2001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二款(五)項至(十二)項、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第三十七條及附表四,但不影響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適用。 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2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第21/2001號行政法規《海關的組織與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