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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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1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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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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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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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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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權限授予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行政長官 / 秘書處 / 文化遺產委員會 / 非物質文化遺產 / 文物保護 / 權限的轉授 / 總秘書;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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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行政長官在“文化遺產委員會”秘書處事務範圍內的執行權限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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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7-1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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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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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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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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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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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