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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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15/9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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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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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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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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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修改 / 財政制度 / 行政自主;行政自治權 / 財政自治權 / 自治實體 / 市政機構 / 本地區總預算 / 預算 / 最高限額度 / 公共開支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稽查;監督;監察 / 處分;制裁;處罰 / 財政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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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關於修訂五月三十日第42/88/M號法令若干條條文--撤銷五月三十日第42/88/M號法令第四及第十六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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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7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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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八八年五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二期第42/88/M號法令第四條及第十六條並且修改第一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之規定。
本訓令被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53/93/M號法令所廢止。